第七十四章 成也戏,毁也戏 (第2/2页)
让那个目标即便是对于满脑子外挂的自己来说,都是一项几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呢! 所以……没法快意潇洒就没法快意潇洒吧! 希望自己用二十年的努力,可以为李射声同学他们这一代人,创造一个更好地大环境,和一个更高的起点,那么,也就算不上遗憾了。 ………… “哎,想什么呢你!” 李谦愕然抬头,失笑,“没想什么,胡思乱想罢了。你的镜头拍完了?” “嗯。” 周静宜“噗”的一口把口香糖吐到一块纸巾上,然后把纸巾一团,瞄准了路边的垃圾桶扔过去——准确入洞。 这一套动作由她做出来,行云流水一般的熟练。 “听说这剧本是你们公司的编剧帮明导最后完成的?” 李谦点点头,看着她。 她掏出烟盒来,自己磕出一根叼上,把烟递过来,道:“我现在觉得抽烟不错,但口香糖真是吃得我腻歪死了——明导说她跟编剧讨论过,这个细节不能删!” 李谦笑笑,犹豫了一下,伸手抽出一根烟来。 他已经有两年多到三年没碰过卷烟了。 就着她手里的打火机点上,深吸一口,有点微呛,但又有一种烟草燃烧产生的熟悉的灼热的气息。 周静宜在他旁边的小马扎上坐下,敲敲手里的烟盒,道:“剧组好不容易买到的,据说是八十年代比较流行的,人家都已经停产了,明导动了好大的关系,找人家定制了一箱,都便宜我了。” 说话间,她熟练地吐出一个眼圈,又笑着补上一句,“据说在八几年,这个烟卖两毛钱一盒。现在,绝版。” 李谦笑笑,好奇地看着她,问:“你以前也抽烟?” 她摇摇头,又点点头,道:“抽过,十六七岁那时候,但觉得不好抽,就不再抽了,没意思。不过这一次,我看剧本,觉得这个人真有意思,觉得她就是要抽烟,抽烟对她来说,简直是一种享受——用明导的话来说,在飘飞的烟雾中,有着片刻的现实剥离,是她最轻松、最可以放飞梦想的时候。” 说到这里,她晃了晃手里的烟,笑道:“我试着抽了几次,觉得真的耶,真的是好有感觉,然后就抽开了。”
李谦抿抿嘴,缓缓点头。 好吧,又一个例子,活生生的例子。 有人因为拍肌rou男角色,从此爱上了健身,有人拍功夫片,拍完了镜头前的花架子,居然爱上了功夫,回去就真的拜师学艺了,有人为了拍一个镜头,练习做菜几个月,整天颠勺,到后来戏拍完了,他居然真的练了一手好厨艺。 但是,也有人在拍完戏之后有了烟瘾,或成了酒鬼。 更有甚者,有人跌落到角色里无法走出,最终要么近乎精神分裂,要么近乎崩溃,完全靠毒品度日,最终还是不免自杀。 成也戏,毁也戏。 ………… 夜,八点半。 用现在的眼光来看,这是一家到处都充满了浓郁的乡村结合部风格的台球厅。 吊顶荧光灯管的灯光是惨白的,刺眼。 现场没有任何的补光。 李谦刚刚开始留起来的头,又被理师剪成了板寸。 呃,准确来说,是那个年代比较流行的寸头,或者叫寸平头。 身上是一件略显破旧的皮夹克。 破了洞的牛仔裤,大头皮鞋,磨砂皮的,很旧。 李谦嘴里叼着烟。 烟气袅袅,在荧光灯下看上去,满满的都是颓废感。 他俯身,眼睛眯起来,出杆。 啪的一声,1o号球准确入洞。 他收回球杆,脑袋微侧,抽一口烟,左手从嘴里取下烟屁股,短短的一截掐在手里,嘴一张,长长的一口烟喷出来。 目光茫然而无焦距,神态满满的都是生死不知。 监视器后头,明晓敬瞪大了眼睛,嘴唇已经在不知不觉间微微咬住。 在《红高粱》的片场,带着儿子去呆了十几天的明晓敬,是见识过李谦的演技的,虽然在她见到的场景里,大都不是需要李谦演技爆的场景,但身为当下国内最好的演员之一,她早就练出一双火眼金睛了,所以,对于李谦那貌似普通的挥背后,所蕴藏的全部表演潜能,她是有着相当程度的期待的。 此前唯一担心的一点就是,到目前为止,如果把《三国演义》里的孙策忽略不计的话,李谦出场的几部客串,和他在《红高粱》片场里的表现,还从来没有过当下这种不一样的“人物生态”。 这不是《剑仙》里的剑侠,不是《葱花的爱情》里的爱国学生,更不是《红高粱》里的粗犷汉子,这是一个在时代里沉沦、迷茫、却又活得理所当然的人。 忧郁、迷茫、沉默。 那种被年代所抛弃而无从着落的感觉,几乎是已经刻入了骨髓的。 尤其是,纯纯就是刻意的,明晓敬安排给李谦的第一场戏,就是这一场。 镜头长度大约8o秒左右。 李谦抽烟、打球、抽烟、呆,长达三十秒的镜头,都属于他一个人。然后周静宜出场,抽着烟,站在旁边看他打球,问:“来一局?” 李谦笑,摇头,“要走了。” 然后他再次俯身,把最后一个球击入球袋,放下杆子,进去找老板付钱,走人——他临走的时候,回头看周静宜一眼,目光沉静而虚无。 然后,两个从不相识的人,就此擦肩而过。 嗯,剧本里大致就是这么写的。 计划中,这是《未了情》中三段故事里现代社会的一段,是整部电影的最后几个镜头之一。 周静宜的表演实力,是让明晓敬都为之激赏的。 这部电影的女主角选用了周静宜,更是让明晓敬暗道侥幸的一件事。 而现在,李谦刚到的第一天,她就给了他这样一段戏:先是一个人独自撑三十秒的无故事镜头,然后要当面跟周静宜pk。 :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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